6月2日,因被消費者微博曝出肋排燙出蛆蟲事件的雙匯集團,在其官方網站上再發公告,對事件細節做了核實說明。公告稱,目前,當地工商部門已對784號雙匯連鎖店內正在銷售的部分冷鮮肉產品和已封存的被曝問題肋排留樣產品進行了抽樣,目前正在等待檢測結果。
據雙匯發布的公告顯示,被曝出現問題肋排的784號雙匯連鎖店,5月27日當天共銷售生鮮肉產品 64.19 公斤,其中:大肋排和脊骨兩種產品共 13.04 公斤。該店當日顧客流量 606 人,其中有 133 名顧客購買雙匯冷鮮肉產品,除劉先生外至今未接到其他顧客投訴。
公告還稱,當天,劉先生端著鍋去店內投訴時,店內負責人現場從同批產品中取下部分產品,用開水沖燙實驗,骨湯較清,未發現異物。店內工作人員對“蛆蟲”表示異議,提議到質檢部門進行檢驗,但遭到劉先生的拒絕。
對于5月30日中國網絡電視臺發布網絡新聞《“肋排蛆蟲”當事人公布錄象,雙匯店員轉移問題肉》,雙匯所發公告解釋稱,經調查,784 號店員當時正在向位于同一條路上的雙匯連鎖店5號店調撥貨物,由于配送距離(約 1.2 公里)和時間(5-6分鐘)較短,屬于正常的貨物調撥。
5月31日和6月1日,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已對 784 號雙匯連鎖店內正在銷售的部分冷鮮肉產品和上述已封存的留樣產品進行了抽樣,目前正在等待檢測結果。
雙匯公司表示將繼續對此事件進行調查,并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次事件。
5月27日19點31分,微博網友“joe-cn371”發布微博稱,5月27日上午11點05分,他從河南省鄭州市政七街和豐產路交叉口向東100的雙匯連鎖店買了肋排回家,用熱水洗時水面漂起幾十只肉蛆。
事情發生后,雙匯集團曾于5月28日首度發布聲明,稱消費者劉某購買當日返回連鎖店,曾以肋排生蛆為由,要求店方賠償1500元,如果不給錢就要通過媒體曝光,雙匯通過網上搜索得知劉某系某電視臺廣告業務人員,質疑其施壓動機。
而劉先生29日在接受有關媒體采訪時表示,雙匯聲明中提到的賠償數額他表示認同:“剛開始是要500作為買排骨的金額10倍賠償,后來到下午快四點了,我一家五六口人連午飯都沒有吃,我要求1000元的精神損失。”
劉先生告訴當日采訪媒體,現在可以不要賠償,只要雙匯一個“誠意的道歉”。他也表示自己給雙匯留了電話,也說明了自己姓劉。隨后,他出示了雙匯方聯系他的兩個電話號碼。對于自己的工作,劉先生稱是在一個企業做行政管理工作,“年薪十幾萬,不缺雙匯那點賠償。”劉先生稱,他隨后將發布錄像,里面有店員轉移問題肉的畫面。(記者 賈真真)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