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不允許生產瓶裝水小作坊存在
昨天,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鄔建平司長做客質檢總局在線訪談時表示,今年將實施在小作坊食品上加貼限售專用標志等做法,嚴格限制小作坊產品銷售區域。目前我國約有35萬家左右10人以下的小作坊。
鄔建平司長表示,這些小作坊散亂分布于各處,雖然方便了周邊群眾生活,也為社會提供了就業機會,但同時也是我國食品安全主要隱患所在。今年,國家質檢總局將加強食品小作坊監管,將無證無照和證照不全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納入監管范圍。按照質檢總局出臺的相關意見,實施分類管理。
另外,還將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實行質量安全承諾書年審更換制度等。
鄔建平司長表示,根據我國食品生產加工行業的現狀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特點,目前,所界定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指固定從業人員較少,有固定生產場所,生產條件簡單,從事傳統、低風險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不含現做現賣)的,沒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單位或個人。
納入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范圍的產品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鄔建平司長表示,按照有關要求,不允許生產瓶裝飲用水的小作坊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