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9月17日消息(記者周文茹)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眼下,網絡購物已成時尚。但在網購中,商品“三包”服務的起算日期存在爭議,經常讓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近日,鄭州市民王女士通過網絡購買了一部手機,剛拿到商品,就發現質量問題,當與商家聯系時,卻被告知商品已經過了“三包”期限。
王女士:他們說已經過了三包期了,沒法換了,手機是從廣東那邊運過來的,路上的時間也算著時間呢,我覺得這個非常的不合理。
在商場購物出現問題后,消費者可以根據“三包規定”進行保修、退貨、換貨。而在網絡購物中,賣家一般都以發貨時開具發票的日期為“三包”期限的起算日期,商品郵寄時間也被包括在內,這使消費者享受的“三包”期限大大“縮水”。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咨詢了一家淘寶網店,店主說:出門就不保了。
網購商品三包期限究竟應該從什么時候計算?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華陽:這方面我們立法上還是一個缺憾。法律上對三包也好,五包也好它沒有具體的規定。這個起算的時間應當從消費者正式開始使用這天開始算比較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