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掛“限售令”個人買需“路子”
上述商販稱,今年5月前,他們去食品添加劑門店,可以隨意買到亞硝酸鈉。“5月份之后就嚴了,聽說不賣給個體戶了。”多名商販證實,現在用的亞硝酸鈉都是以前買的。
此案商販張繼存使用的亞硝酸鈉,是從北京北方霞光食品添加劑有限公司購買的。
昨日,該公司超市貨架上,擺滿各種食品添加劑,貨架上貼有“通知”和“警告”。
警告稱,“購買高風險食品添加劑,必須按國家標準添加,不得超標使用”。根據通知,“按國家相關要求”,買亞硝酸鈉需提供企業注冊執照、QS認證(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和購買者身份證,備案后方可購買。
“亞硝酸鈉斷貨1個多月了。”該超市銷售員稱,以前可以隨便買。今年5月份前后,有關部門突然要求實行備案購買,尤其不能直接賣給個體戶和餐飲單位。“今年4月份,有個小孩因亞硝酸鈉中毒死了,要求就來了。”
另一家食品添加劑門店也表示最近缺貨,且被要求對外限售。但銷售人員透露,如果要是能找到企業拿著執照等材料幫忙購買,“買多少并不限量”。
多頭執法監管流動攤販有困難
昨日,豐臺工商分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科人員表示,亞硝酸鈉的銷售是嚴格管理的,不能直接對個人和餐飲服務單位銷售,“因為現場制售沒法控制添加劑量,加多了容易出現食品安全事故。”
北京市工商局一工作人員坦言,實際操作中,各部門都有執法范圍,無照流動商販歸城管,黑作坊歸工商監管,加工生產環節歸質檢,如果涉及食品衛生問題,衛生監督部門也可以監管。對于無照門店和流動攤販售賣的食品,食品安全監管的確存在難度。(記者 陳博 本版攝影/記者 王貴彬)
上一頁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