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最近,因價格等因素,不少內地人開始到香港購買藥品。香港西環一家大藥房的老板告訴記者,其一天銷售額有10萬港元,其中內地人約占一半。以一種治療乳腺癌的藥品——赫賽汀為例,內地賣人民幣25000元,而香港有的藥店報價只有18500港幣(約合人民幣14800元)。
同樣的藥,香港的藥價為何比內地低得多?其中關稅是一個原因,而主要是 “得益于藥廠到患者之間極其精簡的銷售鏈,沒有中間盤剝”,也就是說藥品的出廠價與銷售價基本一致,壓縮了流通領域。
內地藥價高從外部看,“以藥養醫”是重要原因之一。按照規定,允許醫院在 “銷售藥品時,在進價基礎上加價15%”,這雖說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但不是主要原因:如今一些醫院已取消了“以藥養醫”,實行“醫藥分離”,但藥品貴還是存在,看病貴并沒有從根本上緩解。再則,藥店直銷的藥也不便宜,上架的藥品普遍還是貴。
與香港相比,真正的區別在于:附加的成本多和濫。藥品出廠到銷售要跨過多道坎:先經過藥品代理商,醫藥公司,再到下屬分公司。每過一道坎,就得收一道費,最終導致銷售價與出廠價相差甚遠,如“成本不足1元的111‘克林霉素磷酸脂注射液1’,售價超10倍,采購要過N道關”;不僅如此,“關”多攻關費就多,有的采取會議的形式向有關人員攻關,有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向個別政府部門官員、少數醫藥行業協會和基金會、醫院、醫生等行賄”,以致出現藥價的50%竟都是攻關費。如此增加的成本怎能不高,藥價怎能不貴?
有關部門對緩解看病貴的問題采取了不少措施,其中對藥品價格進行了30次之多的降價,力度不小。但藥品價格依然難降,其中的原因在于,藥品定價不完全在于生產藥廠,還受流通和銷售部門的制約:價越高的藥提成越大,而低價藥提成相對要少,由此低價流不動,而高價卻有市場。藥企為了生存和發展,只能迎合,采取改變包裝,減少數量來提高價格,而無多少利可圖的低價藥只能是慢慢消失。
“舍近求遠”到香港購藥直擊藥品機制管理軟肋。盡量減少中間環節,不僅可以減少藥品成本,還可以減少腐敗,比起單純的降藥價更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