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夫山泉“砒霜門”事件中,至今仍是一片啼笑皆非的混亂。
海口市工商局認為,自己只是對檢測結果的發布,對檢測結果正確與否并不負責,將“皮球”踢給了作為檢測方的海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而省檢疫局指責海口市工商局“不知拿檢測結果去干了什么”的時候,堅信自己的檢測結果,卻被國家檢測所否決。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安全風險警示應有衛生部門來發布,而非工商,否則就是“狗抓耗子”。但是,海口市工商局認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為監管商品流通環節的工商部門發出消費警示,應是當然之義。何況眾所周知的是,衛生部門又何曾抓過“耗子”?孰料未幾,海南省工商局出面說,工商部門確實無權發出消費警示。最后,連海口市工商局長的正常人事變動,都被捕風捉影地解讀成了問題調任。
不過在眼花繚亂之際,我們發現,看似混亂不堪,實則條分縷析。
因為無論是“法律打架”、部門利益的糾葛,還是上下級的翻臉,癥結都在一處,正如司馬遷說的:“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從利益分配的角度來觀照,就很好容易看明白這一次的亂局。不過同時,在這“你方唱罷我登場”的繁復表演中,我們又發現另外一個奇怪的現象:公眾的聲音很大,可力量很小,他們始終被排擠在“圍城”之外。盡管在“圍城”里,各方角力不止,眾聲喧嘩,惡語相加。
工商部門是以公眾食品安全問題的守夜人、代理人的身份,進行市場監管的。但守夜人、代理人本身也是有人格、有利益訴求的。如果監管出了問題,是不是該讓公眾走上前臺?利益的核心角力場里,公眾的代表不能缺席。但事實是,在“砒霜門”發生后的“黑匣子”信息掌控上,工商、質檢、企業和公眾之間恰好是“三缺一”。當然,公眾仍然在外圍在艱難地表達,卻始終無法突入核心區間。那么,難道我們就沒有理由擔憂工商、質檢和企業會以調查、和解等名義形成“三頭同盟”,來綁架和肢解公共利益嗎?
所以,令人感到悲哀的是,直到現在為止,我們仍然不知道曾經發生了什么,也不知道工商、質檢、企業之間正在發生著什么?“砒霜門”真的就只是政府和企業之間玩的一次“過家家”嗎?為什么沒有一種胸懷,讓公眾代表進入調查組?各方都高喊“要真相”。可是,沒有公眾的介入、見證,最終公布的真相真的就是真相嗎?始終是一道不透明的鐵幕,公眾始終是一種群情激憤的看客。在事關每個人的安全問題上,公眾的這種無所事事的身份、這種無力感,并沒有隨著21世紀的到來而有什么改變。
事到如今,在這次嚴重的信任危機面前,倘若再無公眾代表的深度介入,信息的權威性就不可能重建。當然,“信任廢墟”上的混亂就只會延續,疑慮也不回消除——每一個人都可能遭遇“砒霜門”。
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沒有懺悔就沒有寬宥。說實話,我們至今無法諒解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