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1·8”交通事故處置領導小組昨日向媒體通報調查情況
“1·8” 交通事故發生后,有個別媒體報道事故至今未妥善處理的原因是“雙方討價還價、賠付金額未達成一致所致。”針對這一說法,昨日,內江市委副秘書長、 “1·8”交通事故調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樣的報道內容是毫無依據的。“依法依規處理是我們的一貫原則,事故發生至今,從未向死者家屬承諾過賠付金額”。
死者家屬提出152萬元賠償
據介紹,死者家屬先提出了450萬元的賠償金額,后又提出152萬余元的賠償金額。面對死者家屬提出的賠付金額,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溝通交流中,反復向死者家屬宣講交通事故及醫療爭議處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從開始至今,沒有與死者家屬討價還價,更沒有承諾賠付多少。”對“1·8”交通事故及由此引發的醫療爭議的處理都應“按法律程序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只有通過尸檢分析、司法鑒定或醫療事故鑒定,在查清了死亡原因、明確了事故責任的基礎上,才能依法依規進行其他后續工作。
調查組通報初步調查情況
事發后,內江市“1·8”交通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及時開展了全面深入的調查,據目前初步了解到的相關情況是:
15時42分12秒:市120急救中心調度科詢問急救車是否到達現場,中醫院急救車回復:高速路仍然堵車、無法通行;
16時13分:事故現場群眾來電催問急救車出診情況,并要求急救車繞道。120急救中心調度科告知:高速路已經通車,急救車馬上就能趕到現場。(事后調查:高速公路發生車禍,凌家段、白馬段公路同時也發生堵車)
16 時23分:市中醫院急救車到達事故現場。據市中醫院急救出診記錄記載:經檢查,發現其中一名傷者張厚明后枕部、耳道、下頜骨出血,傷者無任何反應,面色青灰,無呼吸,大動脈搏動不能捫及,聽診無心音,血壓0Kpm,瞳孔放大固定約0.6cm,對光反射消失。另一名傷者傷情較張厚明更輕一些。醫生當即采取急救措施。
16時31分22秒:張厚明心電圖顯示為等電位線。出診醫護人員診斷為:1、呼吸心跳停止,2、腦挫裂傷?3、腦出血?4、顱底骨折?并向現場交警宣布張厚明已經死亡。
16時50分:交警安排一臺大客車移送尸體,并開展交通疏通工作。
18時40分左右:現場死亡人員尸體被送到指定地點——內江市市中區殯儀館。
18時50分左右:死者尸體開始冷凍存放。冷凍后約3分鐘左右,死者家屬在市中區殯儀館將尸體移出市中區殯儀館。
18時57分:市120急救中心調度科接到報警電話,稱青龍山有病人需急救。
18時58分:市六醫院急診科接到市120急救中心電話指派到青龍山出診,兩分鐘后(19時許)出發,于19時18分到達現場。經吸氧、靜脈補液等急診急救予以現場處理,并立即對患者進行全面查體。
據市六醫院急救急診記錄記載:
19時19分發現傷者呼之不應,
19時19分測得體溫36.8℃,呼吸18次/分,脈搏74次/分,血壓124/82mmHg(腕式血壓計測得數據),面色蒼白,瞳孔散大,對光反應消失,口腔及外耳道可見血痂,心音極低。隨即將傷者轉送至市六醫院。
19時25分:途中傷者血壓急劇下降至108/77mmHg,脈搏62次/分。醫護人員緊急搶救,予以腎上腺素、阿托品、利多卡因及可拉明、洛貝林救治,但傷者于19時37分呼吸心跳停止,血壓0/O,呼吸0次。
19時44分死者送達市六醫院外一科繼續搶救,搶救仍無效,20點14分宣布臨床死亡。
23時30分左右:有關部門開始對死者家屬宣講法規,死者家屬不予配合。
1月9日6時30分:相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將張厚明尸體移出病房送至指定地點——內江市市中區殯儀館冷凍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