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開展殯儀服務已經審批
該公司是向興寧區民政局提出的申請,但按照條例,南寧市民政局才具有審批資格,城區民政局沒有審批資格
8月15日,記者來到大愛公司位于南梧路上的辦公場所,對方以“沒有預約”為由,拒絕接受采訪,但留下了記者的聯系方式,表示等負責人準備好相關材料后,再通知記者采訪。此后幾天,記者一直沒有接到通知,幾次聯系該公司接待記者的人員,手機均無人接聽。直到8月20日,經多次交涉,該公司才同意接受記者采訪。
在該公司的辦公場所里,擺放了許多殯葬用品,有骨灰罐、壽衣等等。這些物品根據質量和材料的不同,價格差別較大,例如骨灰罐,從幾百元到近萬元的都有,一個叫“青玉素面”玉器模樣的骨灰罐,標價是8500元。
該公司總經理陳威誠向記者出示了“服務協議書”,包含有一份價格表。服務項目分為兩個“套餐”:“孝敬型”是3800元,“孝道型”是5800元。兩個套餐都包括遺體安置、風俗引導、引魂儀式、大體整潔(遺體整潔)、遺像照片、戴孝儀式、擇日、棺內用品、出殯用品、出殯場地和后續服務。5800元的套餐僅多了一個骨灰罐(盒)的項目。
在遺體安置項目一欄,包括遺體冰存2~3天(殯儀館50元/天);在出殯場地一欄,包括佛堂租用1小時等。
陳威誠說,該公司成立于2009年,今年7月才開始開展業務,短短一個月時間內,已為20多位事主辦理了業務,業務來源主要依靠醫院和朋友介紹。病人在某醫院去世后,公司員工便將遺體推到太平間,交給殯儀館,至于是否選用該公司的服務,由喪者家屬自主選擇。
陳威誠拿出向民政部門申請從事殯葬服務的批復、工商營業執照、陳情函、關于誤解他們公司“殯葬違法行為”的情況說明、行政復議申請書等一沓厚厚的資料告訴記者,13日,公司收到了民政局發來的通知。針對通知中的條款,陳威誠作出了解釋。
他說,該公司是經南寧市工商局興寧分局審核、批準、核發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期限自200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3日。2009年8月12日,公司向興寧區民政局申請從事殯葬服務,興寧區民政局同意申請,并蓋了章。因此,公司屬于經審核批準從事殯葬服務活動的企業。
其次,該公司并沒有在醫院太平間里設置殯葬服務場所,并無從事遺體冷藏業務。這兩臺冷柜是2009年10月公司購買后贈送給醫院的(陳威誠出示了公司與醫院簽訂的協議),屬于醫院的設備,作為暫時停放遺體使用。按照有關規定,病人過世后12小時內,要通知殯儀館來接運,在此期間,遺體存放在太平間冷柜內,但如果有的喪家在外地,一時趕不過來,就繼續冷存,不收取費用。設在太平間內的也不是靈堂,只是擺放了幾尊菩薩,供喪家燒香插蠟燭祭拜。公司只是與醫院合作,為喪家免費提供生命禮儀咨詢,并協助醫院接運遺體,與殯儀館交接遺體等。
對此,南寧市殯葬管理處有關負責人出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設立殯葬設施,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設立殯葬服務站、骨灰堂,由縣級人民政府或者設區的市民政部門審批。該負責人稱,殯葬禮儀服務是殯葬服務的一個項目,該公司是向興寧區民政局提出的申請。但按照條例,南寧市民政局才具有審批資格,城區民政局并沒有審批資格。
市民:喪事交給民營公司省心省事
該公司之所以受到排擠,有可能是喪屬購買了該公司的喪葬用品而擋住了殯儀館壟斷發展的財路
對于“大愛公司”開展的殯葬禮儀服務,市民們褒貶不一。
一名姓李的喪家說,人在悲痛的時候,往往很難集中精力,這個時候特別需要有人來幫忙,所以她選擇了由殯葬禮儀服務公司來操辦。“多花點錢不是問題,主要是把老人的喪事辦好,我們也省心。”
據了解,接受殯儀服務公司的事主,大多是因為不懂操辦,覺得交給專業工作人員來辦,會比較省事。
一名姓黃的喪屬告訴記者,他父親在某醫院去世后,該公司的工作人員將父親的遺體推到了太平房,但他們并沒有接受該公司的一系列服務,殯儀館的遺體接運車將父親的遺體接走后,8月20日上午,他們直接到殯儀館辦理手續,開展殯儀服務。
記者在黃先生的“殯儀服務項目洽談單”上看到,遺體接運費、火化、骨灰寄存、告別儀式場地費、喪葬用品等項目,總價為2968元。黃先生說:“也許有別的事主選擇這個公司的服務,但我們沒有接受,而是直接到殯儀館辦理手續。如果選擇了該公司的服務,價格遠遠不止這些。”
對于該公司進駐南寧,南寧市殯葬管理部門與公司分歧也較大。
南寧市殯葬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說,殯儀館是代表政府從事公益性殯葬服務的機構,收取的一切費用上交給財政;而該公司以營利為目的,擾亂市場秩序。
南寧市殯儀館一名工作人員也證實,殯儀館每天收到的錢,當天下午都會打到市財政的專用賬戶上,每一分錢都要上交,包括出售鮮花和骨灰盒的錢。員工工資由財政撥款。殯儀館需要使用資金進行采購時,得打報告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由財政撥款。
“大愛公司”負責人則說,公司是給事主提供便利,填補了殯儀服務的空白。因為事主遇到親人逝世時,沉浸在悲痛中,茫然不知所措,公司主動提供殯葬一條龍服務,能解決事主全家慌、煩、忙等問題。由于殯儀館人力不夠,公司所從事的業務,都是殯儀館沒有開展的。在火化、遺體接運、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務方面,都由殯儀館進行,公司在醫院太平間里也公示了殯儀館基本服務的收費標準,所以公司的業務與殯儀館并不沖突。有市民分析,該公司之所以受到排擠,有可能是因為喪家購買了公司的喪葬用品,殯儀館的銷售額就減少了,擋住了殯儀館壟斷發展的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