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魏銘言)針對上海“眼藥門”事件,昨天,國家食藥監管局發出通知,嚴禁醫療機構購用個人私自攜帶入境的藥品。若醫院購用的“進口”藥品未經國家食藥監管局批準在國內上市,則一律按假藥論處。
今年9月初,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對黃斑變性患者進行眼內注射阿瓦斯汀(Avastin)藥物后,累計有61位患者出現眼部紅腫、視力模糊等癥狀。經上海市衛生部門調查,發現醫院為患者使用的阿瓦斯汀,系個人私自攜帶入境而未經國家藥品監管部門批準上市使用的藥品。
國家食藥監管局表示,今后,全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不得購進使用個人自用攜帶入境的藥品,如果購買按假藥論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昨天,北京市藥監局表示,將對北京地區醫療機構的用藥,進行檢查。
北京一名眼底病專家昨天稱,“阿瓦斯汀”是國內外眼科臨床公認的,能夠治療眼底黃斑變性的特效藥,但在我國尚未被批準適用于眼底疾病的治療。該藥在北京臨床也曾有使用,但未出現過群體不良反應事件。這位專家還推測,“阿瓦斯汀”的價格較昂貴,國內病人為減輕經濟負擔,通常幾個人分用一支藥,藥品在打開后需要進行分裝,這個環節,有被污染的風險,可能會造成使用后出現不良反應,比如眼部紅腫,結膜感染,視物模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