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全氟丙烷氣體致盲事件,記者今天采訪了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及涉事企業。
2015年7月3日,接到報告后,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立即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召回同批次及相鄰批次產品。經對企業召回的產品進行抽樣送檢,批號為15040001的產品 “氣體含量”和“皮內反應”兩個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
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對該企業做出沒收已生產的“眼用全氟丙烷氣體”7557盒、罰款518.8113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公司盡快查明產品不合格原因,在查明事件原因前,不得恢復眼用全氟丙烷氣體生產。
此次導致部分患者術后出現單眼致盲的全氟丙烷氣體中,北醫三院購入了110盒,江蘇省南通大學附屬醫院購入了40盒,合計150盒,除了這兩家醫院的兩批次產品外,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其他的不良反應情況報告。
天津晶明新技術開發公司法人代表徐軼群今天下午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企業對病人感到很抱歉,愿意負起相應的責任。企業下一步將會和醫院、患者盡快取得聯系,絕不推卸責任。”
北醫三院昨天做出回應:從今年2月份開始,部分患者已經陸續得到了醫院的先行賠付。目前,醫院正在進行訴訟,追究不合格產品生產廠家的主體責任。北醫三院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最大程度維護患者和醫院的合法權益。院方表示,醫院診療行為符合規范,氣體購置使用環節均符合相關規定,手續齊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