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保障的微信群或者其他私下交易中,謹慎處之。不要輕易給陌生人轉賬、借錢;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說的話;有關個人財產的話題一定要慎重,個人信息切勿外漏。近日,江蘇南京一位男子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
據看看新聞Knews報道,江蘇南京一名男子想買高檔品牌鞋,經人介紹后加入了一個300多人的微信群。在付款買鞋前,該男子多了一個心眼,專門向群里其他人打聽群主的人品,得到的反饋是很多人都說群主靠譜。于是他向群主轉賬8950元,沒想到之后便被踢出群并拉黑。
該男子不是唯一受騙者,和他有相同遭遇的有30多人,總共被騙20多萬。警方經過調查發現,這個微信群中多數成員都是托——騙子同伙。目前案件正在處理中。
所謂網絡詐騙通常指為達到某種目的在網絡上以各種形式向他人騙取財物的詐騙手段。犯罪的主要行為、環節發生在互聯網上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網絡詐騙并不像傳統詐騙有具體的犯罪現場,犯罪行為地和結果地點不一致,行為人與受害人無需見面,一般只通過網上聊天、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聯系,就能在虛擬空間中完成犯罪。犯罪嫌疑人在作案I時常常刻意用虛構事實、隱瞞身份,加上各種代理、匿名服務,使得犯罪主體的真實身份深度隱藏,從而難以確定嫌疑人所在地。
網絡完全是近幾年個人防范的重中之重,因為網絡財產詐騙涉及面廣,作案人員流動性大,隱蔽性高,在實際偵查中難度較大,受害人的損失做不到百分之百的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