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21,所有檔位指示燈閃爍,無法升降檔或無法前進、后退,重啟后才恢復正常。第二天早上出門發動后又出現無法升降檔或無法前進、后退。最后讓4S店拉車去檢查,電腦指出3檔出問題了。8月15日換上新的DSG變速箱后,當天下午進行路面測試時,馬上又出問題了。換檔沖擊,電腦顯示存在公差,變速箱又壞了。 8月23日又來了一個嶄新的變速箱,換上后,匹配電腦顯示正常,但是路面測試又出現新的問題。轉速達到3000轉時,速度才達到50公里/小時。一般情況下,2000轉時,速度要達到100公里/小時。4S店又再次不知所輟。最后,用電腦讀取數據讓廠家去分析。8月24日早上,4S店來電話說問題找到了:要換上第三個變速箱了,也就是使用第四個了。 9月1日中午第三個變速箱到貨,問題才解決。 換后,走到1500公理后發現車速在50-60公里會出現共振。過減速帶和走石板路會嘩啦啦的聲音,廠家說是正常。但是,試駕新車并不會共振。 就是大眾3月份想通過升級軟件也并不能解決問題,硬件我們得不得解決。 死亡閃爍和干式離合器嚴重設計缺陷,以后并不能避免不會發生故障。設計上的嚴重缺陷不應讓消費者來買單。 現在大眾公司不給延保,只想用送4次保養了結此事。 現要求廠家: 1、賠償我的交通費用300*20=6000元,誤工費200*5=1000元,共計7000元。 2、因在太陽下爆曬近一個月故要求整車從維修后從新算保修期2年,DSG和美國一樣免費保修10年或20萬公里。 現在希望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對大眾公司的DSG變速箱設計上的缺陷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