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1月19日租賃首汽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伊蘭特悅動汽車一部, 于2012年1月21日在湖南婁底高速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由于雪天路滑,車輛撞上了高速公路水泥護欄,經拖車拖到婁底市婁星區陽光汽車維修服務站進行維修,更換了很多配件,具體清單保險公司已經給了首汽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車輛于2012年2月5日歸還,有車輛租賃交接單,當時租賃首汽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經驗過車,所以才會同意接收車輛。 保險公司也早已將所有保險賠付款打入了首汽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賬戶,但是已經過了2個月,保險公司沒有將保險賠付款轉給我。 對方說車輛經過維修,但是有些地方維修的不到位,但是離我還車已經過了10多天,如果對方說車輛沒有修好,應該在我還車的那天,即2月5日就要檢查清楚,而不是事后單方面說車有問題,對方一直要我去找修理廠索取維修清單,但是事實上保險公司早已將清單給了租車公司。 我一個承租人,對于修車是外行,我并不清楚修理廠是如何維修的,租車公司以車輛沒有完全修復找借口,完全沒有將保險賠付款打入我的賬號,這個是無法容忍的,請315的辦事人員詳細查明此案,非常感激和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