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9月購置斯柯達晶銳5檔手動,排量1.4L,第3次在4S店保養后,出現過汽車不能啟動的問題,試了多次,才將汽車啟動。行駛至21000余公里發現汽車冷卻液少了很多,原本在MAX下的,液面降至MIN刻度線以下,由于距離4S店距離遠,包括高速路,來回4-5個小時,出于安全的考慮,2013年2月20日下午將車行駛至當地一家汽車配件店,將冷卻液加滿至刻度線MAX線下,并將發動機機油更換。以便擇日去4S店做第四次保養,并解決防凍液泄漏的問題。
在2013年2月20日至3月2日,汽車防凍液泄漏仍然存在,汽車儀表盤冷卻液溫度/冷卻液液位警告燈多次報警,這段期間總共加了兩瓶防凍液,我于2013年3月2日將車行駛至上饒寶通斯柯達4S店,對工作人員說明了汽車出現的故障現象,怕在高速路上行駛汽車出現問題,我于2月20日將機油更換,并且這次是來做第四次保養的,經斯柯達維修人員檢查告知是冷卻分配閥出現了問題,由于我沒有在4S店換機油,被工作人員告知,我的車已經脫保,汽車整車出現了任何質量問題,4S店一概不予以承擔責任,要更換“冷卻分配閥”需要收費,300余元。
我致電至斯柯達服務總部4008201111,說明原由,客服人員告知,他已經向相關部門將我的問題反映上去了,叫我自行與4S店交涉,并叫我等總部的電話,到下午近兩點,總部沒有人與我聯系,我再打一通電話,依舊是同樣的回答。
直到現在,已經是3月3號晚,也沒有任何斯柯達客服人員與我聯系,把消費者當什么?
1、斯柯達總部服務電話,形同虛設。 多次致電至總部,反饋問題后石沉大海,等待解決方案無回音。
2、汽車只要銷售出去,就不管消費者的死活,沒有責任心。
3、斯柯達售后服務霸王條款,出于非人性化考慮,只考慮它自身利益,與消費者劃清界限。
汽車出現自身質量問題,卻因消費者換了機油,不問任何原由,將責任歸咎于消費者自身,撇開4S店與汽車質保的服務責任。要是在去4S店的路途上,不添加防凍液,不更換機油出現了汽車故障,導致安全事故,該企業能負責嗎?做企業要有良心,有人性,沒有良好服務企業,憑什么生存?消費者買的就是產品的質量與優質的服務!
強烈要求上海大眾斯柯達上饒4S店給還消費者自購車之日起,質量擔保期為兩年或行駛里程6萬里的承諾!在質保期間由斯柯達晶銳自身出現的質量故障,給予消費者免費更換部件的承諾!315臨近,給我們消費者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