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3.15工作人員: 我于2010年底在北京鑫萬維購買新寶萊1.4T(運動款),在2012年10月份(2年質保期內)感到打方向有異響,早晨啟動時方向盤沉重;掛一檔不踩油門轉速表忽高忽低,即到該店進行檢查維修,工作人員只給簡單的看了一下,然后說上電腦檢測,經過電腦檢測說沒有問題,還說這對寶萊車說是正常的。我們本著對4S店的信任就把車開了回來,可問題一直存在,于是2013年2月份又去該店檢查,還是上次的檢查程序,我們對檢查程序表示懷疑時,維修人員表現出不耐煩,說讓我們自己看電腦。我們是非專業人士,也看不懂上面的數據,但是開始懷疑:難道車的問題只能用電腦檢測出問題才是問題嗎?又隔了一周,我們又來到該4S店,并將車放到了4S店,請他們認真檢測。第二天4S店接待人員說檢測 到問題,要換轉向機總成。經過這三次的檢查才檢查出問題,但已過2年質保期。而在三次檢測過程中接待人員從沒有開具相應的單據(我們也不清楚這樣的程序是否按廠家的要求作的)。而后4S店以沒有憑據為由要求我們自己承擔相應的維修費用,我們說是你們4S店不給開憑據,要求4S店承擔所有的維修費用,后4S店接待人員說由4S店承擔工時費,由我方承擔材料費,我方當時沒有同意,對我們的意見4S店接待人員說請示相關領導后第二天給予答復,結果第二天下午答復說費用全部由我方承擔,于是就此問題我方向一汽大眾廠方進行了投訴,4S店仍是要我方承擔所有費用,至今仍沒有解決。 作為大眾汽車的一名客戶,經歷過這樣的事件后,感覺到我們真是弱勢群體,也逐漸失去了對大眾品牌的信任,希望通過公正的3.15能解決這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