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5月27日在宿州市埇橋區雪佛蘭星光大道四S店購買進口雪佛蘭科帕奇一輛,購買后當天駕駛車輛就發現有嚴重問題,車輛儀表盤顯示發動機溫度過高,后經調查系存在重大問題發動機冷卻液未添加,可能導致車輛拉缸的嚴重后果,后雪佛蘭四S店才派人對車輛維修,經車主索賠雪佛蘭四S店同意賠償常規保養四次,四S店當時答應給出具單據,但后多次去保養索要單據雪佛蘭四S店老總陳總均未出具單據也不告知保養內容系標準奸商,在做常規保養時雪佛蘭四S店老總陳總故意示意店員給予車主用最差保養服務并隱瞞服務內容從不告知車主使用的是何種機油,導致車主在駕駛車輛時多次感覺發動機噪音較大運行不穩定,但車主非專業人員直至2014年2月28日去做第四次常規保養時才無意中發現過往保養記錄顯示以前保養用的都是最差的礦物機油(100元左右),在車主要求下四S店才予以適用一般的半合成機油(198元+52元),但是在保養結束時雪佛蘭四S店老總陳總拒絕承認賠償四次常規保養,車主當時非常氣憤表示必須投訴,雪佛蘭四S店老總陳總依然囂張表示你投訴我我也不會掉毛,后車主表示若不承認將多處投訴等之后,雪佛蘭四S店老總才覺得孬不掉立即轉口說記錯了予以賠償保養,車主購車花費23萬余元,卻被雪佛蘭四S店坑騙 用最差的機油保養,給車主行駛僅2萬公里左右車輛造成不可修復損失,對于這種奸商,車主表示堅決斗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