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20買的景逸1.8LV,生產日期:2011-9-15,故障不斷。主要故障:1、天氣冷車著車,發動機異響,第一次打火發動機傳出刺耳的響聲,類似刮鐵的聲音;2、皮帶開裂,不到一年,空調皮帶,發電機皮帶內部全部開裂;3、左右大燈爆皮;4、整車怠速異常振動,每個座位都可以享受“免費的按摩”;5、怠速狀態下,整車充滿令人煩躁的嗡嗡聲;6;車門門鉸異響;以上問題提并非單一個案,而是所有景逸車主都有的遭遇。車輛因行駛過程右邊不斷有異響,平路也一樣,不斷發出“噔噔噔”的異響,30-40KM最為明顯,以及怠速異常震動,煩人嗡嗡響,13-12-19送車到當地4S店于當地檢修,直到21號多次打電話催促才草草檢修。稱行駛中異響是由軸承損壞引起,稱收費190,零件費110,工時費80,并在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更換。21號通知本人稱車輛異響已經修好,22號早上可以過去提車。在和修理工試車的時候,發現故障依舊存在,異響完全沒有改善,修理工也能明顯聽到異響。找4S店理論,其工作人員諸多推諉,忽悠消費者,明明沒有修好,還說已經修好,從9點過去直到12點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答復,浪費消費者的時間。所謂的工作人員稱可以再把車留在店里,繼續檢修,并稱聲稱還有其他配件壞,需要維修繼續更換配件。注明:新換的軸承跟原車沒換的時候,異響都是一樣的,根本沒有改善。向4S店索要舊件,發現舊件已損壞,已無法再安裝。 在試車期間還發現車輛有跑偏的現象,本來沒有的故障,被4S店修出了故障。此時已對該4S店失去信心,本人提出要提車,但4S店稱要收費,不給錢車就不準提車走。這有幾個疑問:1、所謂的4S店維修技師誤判,所產生的工時費、配件費也要消費者去買單嗎? 修好了換了該換的配件給錢是很應該,但沒修好胡亂換一通的配件也要用戶買單嗎?這不是欺詐嗎?本來沒壞的東西,偏要說它壞,需要更換,但換了還是一樣?2、所謂的4S店,難道修車技師的技術就是垃圾,專門靠瞎蒙,瞎猜的,這個換上去不行,再換另一個,把所有相關的配件都換上,產生的費用都算到消費者身上?3、之前曾經在該4S點因為故障燈亮用電腦檢測過一次(收費200元),夠黑的吧。檢測稱曲軸傳感器,凸輪傳感器,節氣門也要換,反正就是一大堆東西,報價1300多,當時因為有些配件沒有,沒有更換。這次送車過去檢測又一個版本,節氣門清洗,噴油嘴清洗,更換VVT閥。第一次檢測就要換節氣門,第二次清洗就可以了,這是什么情況,什么概念啊??換和洗的價格相差不菲啊,是不是什么壞,需要換什么都是4S店說了算。請問柳汽你們是這樣對待消費者的嗎?集體投訴該車共振后,柳汽回了電話,稱4S店再跟進。自稱是4S店的客服經理來電,又是一輪的忽悠,自22號從4S店提車,發現問題越來越多,首先是方向向右跑偏,第二,換右軸承后,發覺低速時異響比原來還要嚴重,之前時速30-40公里的異響,現在變成30-55之間,第三,時速在30-45有不明的共振,主要表現在發動機2200-2300轉尤其明顯。因為換軸承之間被暴力拆過傳動軸,懷疑是傳動軸沒裝好引起的。這位客服經理還諸多狡辯,推諉。根本不是幫消費者解決問題的,語氣跟態度超級惡劣。本人最后問到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