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2月購買一輛別克昂克雷3564cc越野車(ENCLAVE CXL),自購買后小毛病不斷。 2014年4月中旬,因空調問題,在美通新港別克4s店花費一萬三千多元更換了空調管。兩天后,在行駛中儀表盤突然提示發動機故障,我隨即將車停靠于停車場,并聯系美聯通港將車提走修理。又兩天后,美聯新港通知我說車沒發現問題,讓我將車開走。 不料想,在我將車開走不足10公里處,同樣問題再次出現。 我又將此情況告知美聯新港4s店,其又將車拖回。拖回后的第二天,美聯通港通知我說是主要是三元催化器有問題需要更換,費用二萬八千元,工時費八千元,我說行; 更換后,又說發動機缸體有問題,需要搭機器,因發動機在質保期延保期內,廠家可以免費更換。因是免費更換,我即表示同意。 在機器拆下后,美聯新港又通知我說廠家不給免費更換了,原因是三元催化器超過了質保期,因三元催化器導致發動機損壞,不在延保范圍。如自費,需費用七至八萬元。 當時,我即提出異議。 我認為三元催化器也是你通用別克公司的,你三元催化器質量問題導致我車發動機損壞,發動機又在你延保期內為什么不予免費更換? 另外,我車一直在美聯新港4s店作定期保養,三元催化器過了質保期及如有問題為什么在做保養時不向客戶事先做出提示或者聲明? 經多次溝通,美聯新港又將費用降至五萬元。至此,我對美聯新港及別克通用公司車輛及維修、技術、服務質量及收費問題等已經產生了極大的懷疑和不信任。 我決定再也不跟這樣的公司打交道了,車輛我自己拉回不修了。 這時,美聯新港卻說不修可以,必須要將更換的三元催化器二萬八千元支付了。這不是強盜嗎? 更換是你美通新港提出的,價格是你美通新港定的,我別無選擇。 問題是你更換了三元催化器,并不能解決發動機問題,我車仍無法使用。且發動機問題不解決,更換三元催化器是無水之魚。 而且,更換發動機一開始說在延保期內免費更換,現在變成了全部自費!費用得七八萬元,再買一輛車的錢都有了!我顯然不能同意! 同時,更重要的是我對美聯新港及別克通用公司再也不信任了! 美通新港及別克通用公司如此行為,我認為完全是消費陷阱,是消費欺詐! 為此,我不得已,要求將車連同損壞的部件全部拉回,自行解決。 但是,美聯新港卻說不行。這不是強盜邏輯嗎?豈有此理! 我自4月中旬將車交到該店,至今一個月有余,耽誤我工作不說,每天不得不打車,這些損失誰來給我補償? 因此,我現在不求別的,也不奢望什么,只是要求該店將我的車恢復原狀,由我將車拉回,自行解決修理。 同時,保留因該店將我車長時間擱置不能修復給我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