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8月18日在西安華岳4S店購買雪弗蘭品牌汽車科魯茲1.8se AT型號汽車,購車半年多,車輛行駛總共5300公里。 在今年2014年4月至今連續出現“發動機動力不足”嚴重故障現象,首次出現問題車輛嚴重不能控制,車身嚴重抖動,撥打通用公司客戶,被4S店救援,到店后2個小時內,車輛修好,可以讓我開走,說是沒問題了。故此開車繼續周末郊游,晚上下山期間又出現此故障,差點釀成事故,第二天開往4S店,店里說檢查不出來任何問題,讓我開走,如果在出現問題,讓故障燈一直亮這,開到4s店在進行檢測。因相信品牌,帶著不安的心情繼續開走。到今天又出現此類問題,正在下班高峰期,車輛較多中行駛,突然發動機動力不足,后車差點追尾,閃避過路人,要不釀成嚴重事故。此車這個問題太過于嚴重,而且已經導致消費者生命安全。打電話致電通用公司,告知車輛出現的故障信息和消費者希望能得到的處理意見。可通用公司根本不予理睬消費者生命安全,完全是先推卸責任,先問消費者是否是在2013年10月1號后買車,之前買車不予更換,只負責溝通協助解決問題,說通用公司跟我不是直接銷售關系等等之類話語。試問一下,通用公司就是這樣不顧消費者生命安全去做銷售的嗎?買車之前服務態度和買車之后截然不同,這就是大公司大品牌嗎?在此堅決投訴通用公司已經西安華岳4S店,要求給我換車,現在這輛車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個人生命安全,而且前期突發故障已經對我以及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心里壓力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