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廣州本田汽車發動機漏油 | |
投訴目標:廣州本田 | 投 訴 人:徐女士 |
投訴時間:2014-10-17 | 投訴地區:浙江省 |
2013-5-8購買的8代雅閣13款2.0se 行駛里程15000公里,嘉興廣本4S總店檢測結果為汽車發動機2處漏油,必須打開發動機更換缸墊。 因此該車有嚴重質量缺陷,根據我國《產品質量法》第26條、第40條及《侵權責任法》規定:“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二)售出的產品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這是銷售者和制造者的法定義務。 發動機如人之心臟,我要求更換新車或者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