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上海大眾明銳配套體系有問題 | |
投訴目標:上海大眾 | 投 訴 人:王先生 |
投訴時間:2015-01-08 | 投訴地區:天津市 |
上海大眾與消費者簽訂的格式條款里規定,質保期內換的零部件,無論什么部件而且無論何時更換的,整車質保期滿后,該部件質保期就到期。我的車是2014年10月17日整車質保到期,2014年8月30日免費更換的玻璃升降器,到10月20日該玻璃升降器出問題,也就說該部件經過一個半月就出問題了。到4s店維修說必須自己付費。上海大眾方面說質保期內免費更換的部件即使你10月19日更換的,過一天后出問題了,該企業也不管,但如果是自己付費換的質保期為一年,我投訴該企業此邏輯有問題。首先,質保期內給免費更換的部件是不是原廠零部件有待考察,如果是原廠零部件為啥沒有質保期,難道在質保期內更換的零部件上海大眾對供應商就沒有質保期的要求嗎?如果有要求,那么部件出問題了上海大眾就應該給免費維修,如果沒有質保期,試問這是對消費者負責任嗎?第二,汽車是消費品支出比較大的商品,其他行業比如家電沒有一家說給免費更換的部件沒有質保期。 因此,我堅決抗議,汽車質保期內給免費更換的零部件應該也有質保期,否則如果主機廠從后市場買來的部件給換上,這不是構成欺詐嗎?因此強烈抗議免費更換的汽車零部件沒有質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