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購于2014年1月,2015年至今,陸續多次發現大雨后,A柱連接駕駛臺位置有積水,4S檢查后,口頭表示是天窗排水不暢導致,問題不大,但拆天窗會很麻煩。由于積水不是很嚴重,因此我沒有要求作進一步檢查。 2018年7-8月,本地連續下暴雨,我發現汽車駕駛位地毯大量積水,已無法正常使用汽車,于是到附近汽車快修店維修。經檢查發現,汽車大量進水是“前擋風玻璃粘膠不足”,有空隙導致的,與天窗無關。我隨后開車至茂名茂漢一汽大眾4S店檢查,4S店也承認是“前擋風玻璃粘膠不足”導致車內大量進水的。 訴求:盡管汽車已過保質期,但目前發現的問題,屬于汽車出廠已經帶來的暗病,只不過脫保后才發現,且4S店長期對我有誤導影響,導致不能在保質期內完成維修。汽車大量進水后,嚴重影響汽車內部品質,且已嚴重影響我兩個多星期的正常使用(目前不能使用,因為在戶外,如果下雨又將導致大量進水)。因此我要求一汽大眾承擔起汽車質量責任,免費維修汽車前擋風玻璃,且賠償由此帶給我的一切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