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遼寧消費者楊先生在阜新全泰一汽豐田4S全款購買豐田RV4。楊先生表示:這臺原廠車不帶胎壓報警的,新車五個月才行駛8100公里,直到發生爆胎時間僅僅是五個月,實屬讓人接受不了,而且爆胎發生地點是在阜錦高速上正常行駛,此路段是區間測速路段,限速100km/h,當時車上共五人。爆胎后車緩慢停在應急路上,好在沒人員傷著,事后找到當地4S店,工作人員和維修人員拿到爆胎扒抬檢查,未發現有扎過痕跡,輪胎外周光滑,胎紋無嚴重磨損,只是外周有爆胎裂紋。4S店工作人員給上海優克豪馬銷售總公司拍照上傳輪胎照片,上海優克豪馬技術服務人孫家柱檢驗報告寫的是損壞名稱:碾壞,原因分析:低氣壓狀態下行駛,可能是刺破、扎破后繼續行駛所致,不接受理賠。4S店說輪胎廠不賠我們也沒辦法,一汽豐田總部回復也是。消費者個人認為,對于一臺新車,才五個月輪胎就出現這樣的情況,實屬質量問題。訴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