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莎蔓莉莎美容院卡遺失不補,拒絕再次消費
投訴日期:2012-08-17 投訴地區:湖北省 投訴人:黃女士
2011年7月22日我在武漢六合路莎蔓莉莎美容店花2600元辦了張”貴人卡”,當時工作人員告知其中600元為該公司會員卡費,如后期不繼續在該美容院美容可進行退還.2000元為美容卡費,可憑卡做美容48次.在今年6月10日,我的卡遺失,而我總共才在該店消費過10次左右(不到10次),美容卡余38次(約1600元,加600元會員卡費,合計2200元。).我于6月15日左右到該美容院要求補卡,該店經理以卡后標有”遺失不補”為由拒絕補卡,且剩余美容次數全部作廢.該店經理在要求我重新辦卡遭拒后承諾會在1個月內退會員卡費(600元).
至今距離我到該店要求補卡及退還會員卡費已兩個多月,期間該美容院從未主動與我聯系,我多次與店方交涉均無果,店方經理態度惡劣,告知這就是他們的規定.對于退會員卡費,店方經理均一拖再拖,稱該公司領導一直在外地出差,至于何時可退”未知”.我與該公司經理辦公室電話02783792030聯系,辦公室經理稱“已上報,什么時候退我們說了算,我這大的公司,不會不退這600元的。”該公司的氣焰囂張到令人發指,行徑更是讓人唾棄。
該美容院美容卡”遺失不補”為典型的霸王條款,其內容免去自身責任同時剝奪了顧客要求補卡和繼續消費的權利,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辦卡時工作人員并未告知美容卡遺失不補的規定,我每次消費均在該店,且每次消費都有記錄,包括卡號、剩余次數,使用人姓名等,而且在辦卡的時候也都登記了辦卡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每張卡也都有卡號記錄,工作人員可以查詢到我的用卡情況.該美容院”卡項遺失不補”的就是美容院轉移風險的行為.所有辦卡人在這里沒有任何保障,相當于花了錢,結果風險還是自己身上.
強烈要求工商部門責令莎蔓莉莎美容院退回消費者沒有消費的相應價款及會員卡費.請執法部門依法予以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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