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使用海娜花過敏,不履行售后承諾
投訴日期:2013-01-18 投訴地區:北京市 投訴人:劉女士
我母親于2012年12月18日看到河南電視臺播放的海娜花電視直銷廣告,對產品很是歡喜,承諾如用此產品過敏,全額退款,于是打通電話010-61136777,電話中店方承諾使用產品過敏,3天內會全額退款,于是訂購了7盒。產品于2012年12月21日快遞送貨到家。由于母親是過敏體質,用針取出海娜花的少量產品,在耳朵部位涂抹了一點,做了下測試,結果就開始過敏,去普通醫院還看不好,最后到專科醫院檢查,才得以好轉。事后多次與海娜花公司聯系,每次都說會妥善處理,待會回電,等詞語來推脫。事到如今快1個月了,還沒接到1次回電。對此,我們十分生氣,才會投訴,希望能給以解決。產品,快遞單,醫院檢查等憑據都在家中。希望通過質量萬里行給與解決。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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