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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2014年4月15日在淘寶網在淘寶網“達人潮時尚店”買了一件衣服,因衣服尺寸與網頁上顯示的有出入,我穿的太大無法穿,所以要求退貨,買家本來就有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權利,我在申請退貨時賣家因郵費的事未和我達成協議(我只愿意承擔寄回的郵費,賣家卻要求我承擔來回的郵費)遲遲未將地址給我,我就按照賣家在網上注明的發貨地址將衣服寄回給賣家,并在網上提交了中通快遞(單號是762479938244)和賣家簽收的信息,誰知賣家卻說網上是發貨地址不是收貨地址,那不是在欺騙消費者嗎?哈有不管怎樣賣家和發貨方是有聯系的呀,現在明明是對方簽收了我寄回的衣服,賣家可以讓發貨方把衣服轉給他呀!我為此在淘寶網提交了投訴,但淘寶客服的說詞和賣家的一致,就是說我不應該在賣家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寄回衣服,同時我說客服因該在其中做調解,讓賣家和簽收衣服的人聯系,但客服卻說這不是他范圍的事,我要問那要你們客服干嘛!哈有如果這樣的話,淘寶網不就是支持賣家在網上胡亂編寫地址嗎!其次我還要問的是:1 網上服務中消費者本身就有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權利,不管什么情況作為賣家就應該將退貨地址告知消費者!2既然收貨地址和發貨地址不一,為何在網上不注明?雖然我經常網購,這還是我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3 哈有不管怎樣賣家和發貨方是有聯系的呀,現在明明是對方簽收了我寄回的衣服,賣家可以讓發貨方把衣服轉給他呀!更氣人的是淘寶客服不但不維護我們消費者的利益,在2014年5月4日將貨款87.12強行打給了賣家,我要求淘寶網合理公正的評判事情,維護消費者的權益,要求賣家將錢退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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