阪神電器公司賣偽劣商品
2012-08-15 22:14 貴州省 張先生
我本人是以做小生意謀生的,時常在別人那里買點貨,然后再轉賣給別人,這樣一來就以獲得的小利潤來維持生計。由于為了生意需要,我拿出了一些積蓄于2012年5月28日在德江縣香樹路金林電器購買了一臺冰柜,其廠家是中山市阪神電器有限公司。我買冰柜的目的是為了冰存一些肉類,如兔子肉.豬肉.山羊肉等等...但是讓人意想不到的事卻發生了,這臺冰柜在買后還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就壞掉,這樣使里面的貨物全部爛壞了,造成了很大損失!當時賣家在保修單上蓋章注明整機保修三個月,主要部件一年。在8月4日早上發現冰柜壞掉后,我立即打電話給銷售方,喊維修人員來修理,但是除了檢查冰柜后他并沒有把壞掉的零件(壓縮機)進行修復處理,敷衍之后只是在打電話給廠家,然后說等廠家回應,以此借口不了了之,結果拖延到了8月8日,但賣家仍無答復!此時裝在冰柜里面的貨已經全爛,不能再賣錢了!因為這些貨物購進價很高,所以這些肉類共計成本價可達八千多元。這樣大的一筆損失,哪能是我一個普通百姓能夠承受的呢!在這期間,我多次聯系賣家要求盡快來修好冰柜,賣家總是在口頭答應,同樣并不采取處理措施!那冰柜散發出來的非常難聞氣味讓左鄰右舍十分生氣,使他們連飯都吃不下去,破壞了他們的正常生活.所有我在無奈之下用相機拍下了冰柜以及那些爛后的肉作為必要時的取證。這次事件雖壞的是一些肉物,但更“壞”了的是這家公司的信譽,壞了這家公司的“靈魂”,壞了這家公司的誠信!!我強烈指責這家公司的經營管理,服務態度,俗話說“誠信比金錢更重要”,但是這家公司連簡單的犯錯都不愿承認,又怎么能使消費者信任呢?又怎樣去服務消費者,讓大眾滿意呢?首先,在冰柜出現問題不能正常工作時,銷售方并未作出相應的補救措施,這是道德問題,也應該相應承擔法律后果;其次,在廠家未能回應的情況下,我的損失應該由銷售方或廠商或銷售方與廠商之間共同承擔,至于說銷售方與廠商關于損失賠償的內部責任問題是他們之間的問題,但我的損失應該如實由銷售方賠償。所以我投訴中山市阪神電器有限公司和其銷售店對顧客售后的置之不理和不負責任的不合理的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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