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0日,本人在雙流好又多大商場購買佳能相機一臺,購買價1485。在保修期間,鏡頭卡住,收縮不動,于2013年3月13日送去維修,到今日,整整兩個月未維修好。
其中本人跑了多次問詢維修情況,對方態(tài)度冷淡,找各種理由推脫,簡單一小問題,耽誤了本人兩個多月的使用。
做為一個大品牌的產(chǎn)品,如此差勁的售后服務(wù),本人對此非常失望。
難道佳能對于一個鏡頭卡殼的小問題,兩個月時間都沒法解決么,即便如此,也不用推脫各種理由來欺騙本人。在此本人嚴(yán)重感到消費與產(chǎn)品和服務(wù)的完全不對等,希望通過315來維護(hù)本人的消費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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