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4月在石家莊國美燕春店購買4臺海爾無佛變頻空調,廠家保修期為十年,其中的KFR-35GW/01JEQ23,每年都要經修理后才能勉強使用一個夏季,本人已煩不勝煩,心力交瘁。現天氣極其炎熱空調不能正常使用,事情經過如下:
2011年4月左右在石家莊國美燕春店購買,于2011年5月31日安裝,當年6月20日初次使用就因不制冷報修。2012年5月又因不制冷故障第二次報修。(以上兩次維修記錄是經海爾售后400-699-9999電話查詢得到的,期間還有一次是冬季不制熱報修過,但是海爾售后未記錄)。今年6月27日又發生不制冷故障,第三次報修后,維修人員上門檢查后判斷制冷劑壓力不足,屬于內漏故障。
我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5條規定的(在保修
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相關規定予以換機,但是維修站先是以此空調購買了兩年多為由拒絕換機,后又以沒有維修記錄拒絕。我提出在維修站給我明確承諾(經維修后明年仍發生相同故障,無條件換新機)的情況下可繼續維修,維修站也拒絕了,維修站在也不理我。把一個消費者晾到一邊去了。
多次撥打海爾投訴電話400-699-9999投訴,接線生又把我指給當地維修站,就像踢皮球似地踢來踢去。在我兩次強烈要求和海爾總部負責人直接溝通的情況下,客服人員答應半小時之內,總部大區經理直接給我打電話,結果都未等到來電。
這就是海爾的服務,這就是世界級的家電大品牌。我無語了。
為此事投訴到河北省消協,消協工作人員還是很負責任的與維修站溝通,結果維修站也不拿消協當回事。也在忽悠消協。消協的同志電話通知我也沒有好辦法了。
特別令人氣憤的是:數次查詢這臺空調的維修記錄,海爾4006999999居然每次給出的答案都不一樣。我這里有和海爾售后通話的錄音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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