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12月24日在河北省泊頭市三聯家電購買三星洗衣機一臺,由于當時為結婚買電器強調了要買一臺新款的,導購員說其就是2012年的新款,銷量很好,全部買光就剩一臺樣機了,我就買回家中,結果用了半年多排水管就壞了,我給三星售后打電話他說排水管可以用3到5年,經他查證我所購買的洗衣機是2009年1月份生產的,至今已快5年了,我聽了很是氣憤,也擔心洗衣機里其它零件也快損壞,于是找到三聯家電的那位導購員對質,她承認她是說的2012年生產的,我也做了錄音,因為擔心她以后會不承認,后來我就要求退貨并賠償,但是三聯家電的一個經理態度蠻橫并拒絕賠償,也否認導購員說過是2012年生產的。于是我就打電話到泊頭市消費者協會但是接電話的人說她沒權利讓三聯家電給我退貨,讓我找律師還問我值不值得?我覺得是在勸我放棄,我想問這就是消協的服務態度嗎?我說我有錄音可以證明人家聽都不聽就掛了。我認為三聯家電是欺騙了我的,如果告訴我是2009年生產的我肯定不會買,我為這事耽誤了好幾天工作,而且洗衣機已半個多月無法正常使用,我要求三聯家電退貨并賠償我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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