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號:241259370712362 2013年9月9日,本人因在該商鋪購買的“Q79型號的平板電腦”耳機插口問題,按照售后客服要求用快遞花費10元寄往“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560號太平洋數碼廣場A場一期四樓406店鋪,收件人:劉文俊,電話:020-87587232,手機:13073059044 ”,并注明:”只維修不更換"的字樣。本人于2013年9月11日上午10:00左右收到賣家郵寄來的另一臺同一型號的產品(為咨詢本人擅自更換,無保障的產品),由順豐快遞(未經過買家同意,使用價格比較昂貴的順豐快遞)寄回,并且是收件人付款,要求買家支付16元。在當天下午15:00左右發現產品再次出現問題(屏幕調節問題:無法調整亮度,一直處于很暗狀態,還不時閃屏)。
當天下午,本人要求售后客服再次更換或維修,并以“收到貨物幾個小時內,維修部門擅自更換質量不明的產品替換原產品,本人完全無過錯無責任。純屬替換品質量不過關”為理由,要求售后客服免郵費給予返廠再次維修。售后客服未予同意,堅持要求買家自費送修,并要求買家自己支付來回郵寄費(包括順豐的郵件貨到付款)。實屬不公平,如此下去,產品如果反反復復出現問題,就全要買家自己為了產品不合格而買單去送修,實在有損消費者利益。
2013年9月16日,又將第二次壞了的產品自費郵寄給賣家指定維修點,賣家又以平板有磕碰痕跡為由要求支付100元左右的維修費(簽收更換后的平板至郵寄第二次壞的平板過程中未發生過磕碰)。賣家維修方本來就未按照買家要求,擅自更換另一臺質量不明的平板,現又以原產品已返廠,且以原裝平板返廠時編碼未登記找不到為由,更換不了原裝平板。以這種荒謬理由要求再次支付100元維修費,實在氣不過,在此投訴,請求幫忙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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