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人是蘇寧的忠實顧客,但是這件事情嚴重影響到了我對蘇寧的印象。
1月1日在北太平莊蘇寧店買手機一部,返券300元。由于需要又在蘇寧其他店面買手機一臺,又返券300元(一共是600)。券的有效期為7天,故我在6日時用300券購買了一臺微波爐。本來想花掉另外的300券,但是此時在北太平莊店買的手機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我無法使用,我想退貨。我決定要退貨,所以認為不應該再消費另外的300券,要不然還得把消費的大件商品退回,這樣直接退回券就可以了。
于是我急忙去客服出檢,然后8日去店里辦理退貨。退貨過程中,收款臺說我的券被使用了,需要補交300元錢。我說由于產品有問題,我沒有用,(實際情況是我只使用了300券。另外300根本沒有動)。店里查詢半天,第二天給我的解釋是,券過期了,所以得補錢。我說由于產品問題我沒有用啊,店里回答是,用不用是你自己的事情,反正返券了,現在券過期了就得補錢。
我不認可。這件事情拖也到了現在。昨天17號的時候,店內客服人員給我打電話,態度極其惡略,質問我為啥不用返券,導致現在的后果。我說你的產品有問題想退貨,所以才沒有用。然后他說他查到了,說我用300券買的微波爐是北太平莊返券,所以現在不能退。關鍵問題是,蘇寧的返券是電子券,而且返到會員卡里的,而且都是一個號碼,怎么會有區別呢。還有一點,如果非要是這樣區分,那我買微波爐使用券的時候怎么沒人問我是使用哪個門店的返券呢。門店人員也承認這個東西每人能區分,聯財務也不能區分。那你們專業的銷售人員和財務人員都區分不了返券,我只是普通顧客,怎么能區分。不能事后說讓我去區分門店券的區別。而且是由于產品有問題我要退貨所以才有的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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