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為結婚買的電視,之后一年多都在老家生活,新房沒怎么住過,電視更是沒怎么用過,至今閉路信號還沒聯上,就是沒怎么用過的長虹等離子電視,肯定在三包期內的電視,在正常使用時突然出現屏裂,黑屏,以致不能使用,昨天售后維修人員上門檢測,肉眼秒殺得出結論:人為造成,不予三包。同時收取鑒定費40元,用手機拍幾張照片然后下結論就叫鑒定的的話,人人都可以,還用得著售后嗎?
問明不三包怎么辦,現在事實是原來5000多的電視現在應經降到2999了,售后回答是換屏3000元,當我提及現在電視降價時,得到的回答是產品不一樣,原來產品好。我不明白長虹,您到底現在賣給消費者的是怎樣的次品,以至于抵不上我家舊電視的屏。我也不明白我家的屏是有多高檔,可惜還是裂了。
雖然售后一直在說電視屏幕存在放射性裂紋,裂紋中心為受力點,明顯是人為所致,不屬于自然裂屏,但是長虹,誰會閑著沒事吃飽了撐得砸電視啊,我也很好奇,我在廚房,寶寶看著好好的電視為什么突然黑屏了,到底是誰為的?我家唯一對電視感興趣的就是一歲的寶寶,如果硬要說人為的話,只有一歲寶寶的小手了,難道寶寶一巴掌就把屏拍碎了?屏幕作為電視的主要部件,對外力應該有一定的承受力,如果小手就能拍碎了屏的話,長虹,您的質量,到底過關嗎?您的三包,您的三年,到底包的是什么?長虹,您的脆弱,您的消費者知道嗎?
真是自己如果碰不到這種事也許真的不知道,網上一搜才知道,長虹,原來您早已名聲在外,近幾年不斷在全國各地頻頻出現長虹電視機蹊蹺裂屏事件,早已并非個案。長虹,恁一直以來,昧著良心抵賴,回避問題本質,把一切的責任推給消費者,以逃脫追償。而消費者維權面臨重重難關,只能忍氣吞聲,長虹,這是作位明星企業的您應有的姿態嗎?
用戶自購買商品的同時,就依法享有三包權利,產品出現問題要求廠家行使三包維修義務天經地義,如果廠家認為不在三包維修范圍,不應該履行三包維修義務,那么也應該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法規原則,拿出第三方鑒定的結果來作為依據。而不是自己一紙抵賴,更沒有絲毫理由叫消費者去找第三方鑒定。
長虹您應該就屏裂問題給廣大消費者一個合理的解釋和說法,是產品質量問題該承認就承認,該召回就召回,才不失光明磊落,才對得起頭上那頂500強明星企業的帽子,如果象這樣靠蒙混哄騙,愚弄大眾 ,不思技術改進,不省視自身問題 ,那遲早也是會被消費者認清,被大家拋棄的。
第一次鼓足勇氣,捍衛自己的權利,希望315能夠捍衛我們的權利,使商家不再僥幸蒙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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