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某日,我到交通銀行紅荔支行欲存款8萬元人民幣,交行客戶經理及生命人壽客戶經理向我推薦一款產品,在與我溝通中,了解我剛剛結婚,介紹產品美名其曰“教育基金”,大概意思是5年期間每年存2萬,滿5年后即可取出10萬6千多,比存活期或是定期都要合適,到時小孩子的撫養費、入托、入學費用等等都可以用,因此我同意購買。合同期從2011年1月6日開始,至2013年12月某日收到例行續款短信(95535給客戶發的通知)期間,沒有任何以為生命人壽的客戶經理主動聯系我,2013年年初,我因變更郵寄地址聯系過95535,被告知客戶經理換人了,并且當時希望第三次續款后可以補寄對賬單及發票,結果,直到今天,我只收到首期款的發票和一期對賬單,并沒有像當初承諾的那樣如期對客戶進行產品跟蹤匯報!
對此極其之差的服務,我很氣憤,所以2014年1月3日,我再次致電95535,希望客戶經理可以聯系我,一是希望95535能提高服務質量,而是需要賬戶變更,希望對方工作人員可以協助處理,可是95535客服依舊告訴我,沒有客戶經理,那我是不是可以認為我不再是客戶了,所以當時針對這樣差勁的服務,就希望客服可以告訴我現在的收益,隨口而出說你們服務太差了,我真不想繼續合作了,客服卻義正言辭的告訴我,我的行為屬于惡意退保!真是惡人先告狀啊,咬了人還……
我真沒耐心了,索性就想算了,再忍2年罷了,惹不起還躲不起嗎?結果,讓我破天荒的知道,我被騙了,客服小姐告訴我就算我期滿5年也不能取出,否則還是惡意退保,取出的錢還不如本金多!!!
我當時都懵了,這和當初簽合同時說的大相徑庭、天壤之別啊!就解釋當初自己簽合同的情況,可是對方一口咬定產品的性質如何,反正就是10年后才能取出,開玩笑,暫且不說十年后的利潤有多好,問題是五年和十年,這有悖當初生命人壽客戶經理和我介紹的情況啊!……之后,想著先把賬戶變更,希望對方能到我附近的交行協助辦理,因為我真的怕了,真的不敢單獨和他們處理業務了,希望有第三方作證,可是對方就是不同意,我真的是受夠了他們的服務,感覺他們是上帝,我交著錢還要看他們臉色此后他們!三四次的溝通,讓我對生命人壽徹底失去繼續合作的意愿,真的想早一點脫離“苦海”!
直至1月7日有一位廣州的盧經理,也是目前唯一讓我感覺溝通過程中感覺自己是客戶的經理,同意幫我辦理,但是只能退本金,我當時沒同意,他說那就讓深圳方后續聯系我,告訴我退款金額……至此,我以為一切都了解了……未想,1月9日,深圳的一位劉姓客服先生,告訴我,不同意退保,給我的理解就是我活該被騙,就該認栽,我當時很氣憤,就希望和他的當班經理通話,希望此事可以妥善處理,結果三番四次的推脫,不給連線,最后還是告訴我一樣的結果!我被氣瘋了!出爾反爾,有這樣折磨客戶的嗎?
忍無可忍,就聯系了盧經理,告訴他情況,他也很不理解深圳方為何這樣!就建議我到廣州分公司進行書面投訴,我無奈接受。
1月12日,我如約來到廣州珠江新城高德置地生命人壽辦公室進行書面投訴,完成訪談對話,最可氣的是我發現有一份簽約意向書還是什么文件,有一句“我愿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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