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房屋交易的賣方。 1、房屋買賣時,美南不動產工作人員承諾2010年春節前一定能夠把購房貸款辦下來,款項直接到戶,現在又告知不能兌現先前的承諾。我賣房是為了再另一套新房。聽信了美南的承諾后,我已經與新房房主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并支付了定金。現在因為美南不動產無法兌現承諾影響到我們買新房過戶、貸款等諸多情況,導致我們處于違約境地,經濟利益受到嚴重損害。 2、房屋買賣時,美南不動產提出要代替我們賣方收取定金、首付款,對此我們產生很大疑問,到底是我們賣房,還是美南不動產賣房? 3、我們與買方進行了溝通,發現了更大的問題:美南不動產承諾能夠申請中國銀行7折貸款優惠,但是實際情況是無法兌現,并且操作貸款之前要求繳納好處費,說是給中國銀行工作人員辦事的好處費。 4、在無法辦理貸款這件事發生之后,美南公司并沒有采取正確、積極的態度來解決這個問題,而是多次打電話來催促我們先過戶,還威脅我們說:如果我們不按照他們的要求在2月8日過戶,就算我們違約。處理事情的態度極其惡劣,根本就不是一個想解決問題的態度。在過戶這個問題上我們從來沒說過不給買方過戶,只是想在貸款這件事上要一個說法。 通過這件事,我們感覺美南不動產公司中介明顯帶有欺詐行為,毫無誠信經營可言,對于這樣不講誠信、違法亂紀的中介公司,應當給予徹底清查處分,恰逢國家調控房地產市場,正好可以成為一個負面典型,在社會大眾面前徹底揭露這種黑中介的丑惡嘴臉,給他們一個徹底曝光,還給普通老百姓一個安心、舒心、放心的房產交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