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入住自己購買住房以來,每年二摟小臥室房屋漏水保修,維修不少于12次,下面是幾次投訴紀錄.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結果,每逢大雨必然漏水,房屋發霉,涂料脫落,地板變色. 至 上海瑞虹新城有限公司: 同時抄送(掛號信):1,香港瑞安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2,上海中虹集團 3,上�;春V新�333號瑞安廣場26樓 今天是2009年11月20日,自2009年中5月份以來經過兩次維修又沒有經過本次雨天的考驗,再次漏水,2009年9月份我要求瑞安公司作出就漏水問題房屋終身保修貴公司人員以以前沒有先例為由斷然拒絕,并建議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并且是在瑞安公司自行委派工程師(物業張小姐陪同)已確認是房屋建筑質量造成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自從入住到現在,每年的維修已不下于3次。而且有更加嚴重的趨勢。瑞安集團的回饋實在令老業主寒心。因五年保修期將近,本信將在12月10日前以掛號信形式發到相關各單位和相關媒體,質量機構,做為日后法庭訴訟證據之一。 2009年3月17日投訴 邱小姐, 今天很遺憾得知我08年12月反應窗臺漏水問題,您的的反饋仍然是可能是上海天氣導致.我明白物業和開發商通常屬于不同公司,但也知道上海瑞虹二期的物業和開發商好象屬于同一機構.所以我本著可以在雙方可以真誠解決問題的基礎上先將問題反應到物業處.但如果您不能解決.也請您告知,避免將問題積壓在你處,您工作負責,我不希望讓您為難.在此我再次說明要求的是一次將我入住以來的漏水問題給一個最終的解決方案.請將此問題及時反應給直接主管部門.還有下月開始,在問題解決前,我將不再支付物業管理費,也可以接受因此事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可能.在有必要時,我將會聯合有同樣問題的業主共同尋求相應解決 渠道和訴諸媒體. 還有,二樓洗手間地板也開始有水滲漏. 我是臨平路的業主,之前也是瑞虹一期的業主(1999年以我母親名義購買)。對瑞虹(瑞安房地產)的品牌在2007年之前我是抱著深深的信任感的,這是我幾年來推薦親朋好友購買的主要原因,對去年一期水管修復瑞安解決問題方式也認為合情合理,也能給予理解。二期,我也同時推薦自己的妹妹也購買了同座的1105。但自從07年1月底搬入二期3605以來,至今反應多次不能解決的質量事故讓我不得不向貴公司直接反應并希望盡快得到妥善處理。去年12月以來,我填過的報修項目自己都不記得有多少了,小的項目,例如:墻壁粉刷,硅膠密封等都在逐漸解決之中。 但最重要的兩項,一是二樓次臥窗戶滲水問題到今天4月份仍然沒有明顯改善,每次下雨必然有水滲入室內,墻壁起泡,地板變色,該房間到現在也不能使用,嚴重影響我的家庭正常生活,相關相片也早已于07年1月年前提交整改小組陸先生。整改小組工作人員雖然態度不錯,上來多次,但對問題也不能給出一個解決方案。這也是我要發出此函的原因。請開發商引起重視盡快答復并付諸與行動。 1. 下次此問題整改時間。 2. 是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