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9月新購置一套商品房,在交房時就發現屋面有漏水跡象,當時感覺問題不大,就跟開發商說了讓他們維修,但是在維修過程中沒有得到開發商的任何維修信息反饋。打電話后他們說已經修了。當時也沒有追究,到了2009年4月,房屋漏水依舊。再次維修。修好之后,由于雨水較少,沒有發現漏水。2010年9月,汛期到了,房屋再次出現大面積的漏水,其至樓頂中間成爆炸型裂縫。于2010年9月16日,質量問題報到東鼎置業公司,至今沒有得到正面的回復,打電話給他們,又說已經修好了,而且他們修的哪里本人一點都不知情。室內漏水墻面滿是霉點。多次打電話給東鼎置業總經理,他總是說很忙沒有時間修。 請求12315為我們消費弱勢群體做主。 在此以個人的名義表示衷心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