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為重慶市北碚區城北社區“華立·北泉花園”業主,于2009年購買華立地產所售商品房一套該公司于2009年11月正式交房。 投訴一:2011年7~8月,所住單元樓的3面外墻脫落(部分脫落),多次聯系本小區物管海宇物業后,對其中一面墻進行了維修(注:該面外墻整體脫落時為凌晨,一樓住戶幸免);但物業方拒絕對面向無人區域的背街兩側外墻的脫落部分進行維修,稱:保修期已過,這是開發商和施工隊伍的問題,與物業無關。 投訴二:本人所購買商品房為小區第五期建設工程,由開發商委托物管方完善接房手續。接房時,物管稱每個單元的門禁系統在入住率達到一定數量的時候就開始啟用,同時為各位業主免費著作門禁卡。但接房2年多了,門禁一直未能啟用,開始的時候物管人員解釋為入駐率不夠,之后解釋為有老年人設置門禁不方便,再后來解釋為門禁已經算壞,需要動用大修基金對全小區約35棟樓的門禁系統進行全面更換,約需使用20萬元——我進入小區居住兩年,一次未用過門禁,就經歷了門禁系統報廢的全過程,實在是悲哀。同時,物管再次稱,門禁系統過了保修期。 我個人認為:開發商有義務對才交付不到2年就有問題的物業房產進行維修;物管有義務與開發商、建設方溝通,不能沆瀣一氣,推三阻四,一拖再拖,應解決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