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麗都新潮在2014.3.9日辦了名為“超級聯盟3.9親民工程活動”,其中活動條款有8條,其中第4條內容如下:每個品牌折后消費3000元,即可使用該品牌的200元購物券一張,購買品牌越多,使用優惠券越多,最高可使用6400元的購物券(特供商品除外)。第6條內容如下:活動現場下訂單,只要訂購多家產品,就可以換大禮,購買品牌數越多,換購禮品越超值。訂購3個品牌,贈送格蘭仕微波爐一臺,訂購5個品牌,贈送TCL全自動洗衣機一臺,訂購8個品牌,贈送TCL32寸液晶電視機一臺,訂購10個品牌,贈送TCL三開門冰箱一臺。當日我在這個團購會上買了三家產品,包括浪鯨衛浴,另外兩家是木門。 3.11日去銷售商家交款下正式訂單,金額3897元,滿了3000元,商家不情愿地給我減了200現金,當時我說我還可以領微波爐,商家立刻變臉,說這兩項優惠活動我只能選擇一樣。意思就是或者領取微波爐,或者減200元現金,但是兩樣不能同時享受。我當時告訴商家,領不領微波爐是我自己的事情,和商家沒有關系。幾天后我順利地領取微波爐。在4.12日我電話預約安裝衛浴,銷售說可以,約定在4.14日早八點半。在4.13日晚六點半左右,我收到經銷商的電話,說他們已經查過,微波爐我已經領取,第二天的安裝,應該讓師傅取回微波爐,或者我退給師傅200元現金,更或者她可以全額退款,貨不裝。還在問我當時訂的另外兩家產品是否給我減了現金200元,我告訴她這個和她沒有關系。我說不安裝可以,我得第二天找商場聊一聊這事。我4.14早九點去麗都新朝的辦公室,張姓經理和田經理接待了我,聯系到商家之后,他們一致認為我在摳字眼,不能抓住他們這點不放。商家賣的商品是屬于特價商品,所以不能享受減現金的折扣,但是我手里的合同單上,寫著商品型號,價格,以及減200元之外,沒有任何一個特價,特供的字眼。我要求:減現金200元,微波爐我都要,全款已付,商家必須按照合同上門安裝。但是經銷商說:減現金和微波爐只能選一樣,之后才安裝,或者可以全額退款。商家的意思是:折中,微波爐我留下,反給經銷商130元。我的理由是我在這場游戲里沒有任何過錯,為什么要替經銷商和商場承擔他們疏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