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子辛苦奮斗一輩子買的房子,按照物業標準裝修,卻成了違建!不“和稀泥”就是違建?我們是厚街萬達御湖公館的業主,在裝修的時候物業允許我們把自家其中一個小陽臺密閉封窗,現已裝修的業主80-90%都密閉了自家陽臺,直到2020/5/26為止城管卻只說我們一家密閉違建要限期整改,起因2019年6月我們不同意鄰居霸占公共通道建巨型鞋柜,該業主帶著物業去城管投訴,該業主也是密閉了陽臺。2020/5/22厚街城管發現我網上發帖求助—整個小區陽臺封窗,就只說我一戶違建,物業就打來電話讓我撤貼,知道我無法撤貼,他們就在20205/27選擇性地貼了16棟幾戶業主違建通知書; 2020/6/3城管只發給我們一戶的立即強制拆除決定書。第一張圖圈起來的已經裝修的可以看到是一整棟這樣在臨街陽臺封窗了,投訴我們的鄰居就是這個戶型封窗(第2張近觀圖);第三張是非臨街我們的小陽臺封窗(貼了乳白色可撕玻璃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