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王女士投訴稱,她已經通過自如整租房子4年了,每年與自如續約一次,每年續約都會拖延到臨近到期前兩周確定,且管家在4年簽約期間從未主動聯系她,每次王女士會在合同快到期的時候通過各種方式,包括主動聯系詢問,向平臺投訴等推進續簽。
今年自如管家聯系王女士告知她:她目前租住的房子為業主直租房源,只能等合同到期的當月與業主進行溝通。到2022年3月1日,王女士詢問了業主何時續簽,得到業主回復:“還沒有收到自如報價。”王女士詢問客服也沒有得到有關續簽的回復。
王女士認為自如一次性收取的服務費,平均到每月有700多元,但是除了每年一次的續簽,自如平臺基本沒有提供其她服務。現在臨近租約到期,王女士希望自如立刻與業主溝通續約定價問題,王女士認為,租房合同上寫明了自如平臺有履行提前一個月告知房源是否可以續租的義務,截至2022年3月1日,距離王女士上一年租約到期還有15天,王女士說:“如果因為自如方拖延告知導致續租失敗,她要求自如賠償自己一個月房租7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