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電信老用戶,辦理了E9套餐,一次性按“包年”支付了1308元,但實際收費卻是按每月109元收取。用“包年”來“包月”這也罷了,但是2012年下半年以來,每個月都要欠費幾塊錢,但實際的套餐使用費還剩十幾、幾十塊錢,以11月、12月為例:11月,欠費5.4元,套餐剩余39.85元;12月,欠費5.1元,套餐剩余35.15元。 我想請問:這所謂“套餐”算不算欺詐?大家都知道“多退少補”,“少”的該我們消費者補,那“多”的你怎么不退給我們消費者呢? 這公平嗎?!
我家是電信老用戶,辦理了E9套餐,一次性按“包年”支付了1308元,但實際收費卻是按每月109元收取。用“包年”來“包月”這也罷了,但是2012年下半年以來,每個月都要欠費幾塊錢,但實際的套餐使用費還剩十幾、幾十塊錢,以11月、12月為例:11月,欠費5.4元,套餐剩余39.85元;12月,欠費5.1元,套餐剩余35.15元。 我想請問:這所謂“套餐”算不算欺詐?大家都知道“多退少補”,“少”的該我們消費者補,那“多”的你怎么不退給我們消費者呢? 這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