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2日本人去聯通營業廳買手機(華為U9508),手機售價1890,本人成功購買后,由于銷售人員語氣強硬、態度惡劣、銷售話語使本人尊嚴產生強大壓力。致使本人在迫于無奈和納悶在情況下,不得已再付1100購買聯通電話卡!屬于詐騙銷售、強制銷售、嚴重違背了商業道德、商業信譽。發票內容模糊,金額不正確,有偷稅漏稅行為。 本著對聯通的支持和身邊朋友對聯通的好評,來到聯通營業廳購買手機,當時店員1拿出樣機且沒有馬上給我,而是自己先操作了一會(可能在刪除之前的使用記錄)。決定購買后要求拿新機,店員1稱沒有新機正品行貨都這樣。本著對聯通及售后的信任也沒有過多計較,談好價格1890元之后付了款。 接著有店員2過來跟我要身份證,說是要和手機綁定一下,手機也實名制了。給了身份證以后,店員2要我選套餐業務重新辦理聯通卡號共1100元。當時覺得奇怪就沒同意,店員2卻急了,稱不辦卡手機不能用,而且用其它的聯通卡也會自動扣除套餐的費用。店員2在得知我已上班之后竟說:“你都上班了,還在乎這點錢?”本人無奈了,問店員1之前為什么不說清楚, 店員2竟稱:“你也沒問啊!你什么都不清楚還來買什么手機!”店員1也附和到:“之前你也沒問啊。”此時口吻十分逼人,態度已相當惡劣,想著自己1890元剛買的手機不能用,又擔心不掏錢辦套餐會招來自身的麻煩,便又付款1100元辦手機卡。而且發票上的金額只有2200(真實金額2990)且項目是移動通訊費,也沒有給我任何聯通的辦號單據、合約單據。 之后得知自己買的并不是定制機,聯通,移動卡都可以用后,便通過聯通官網投訴,要求退還1100的辦卡費。 投訴過程中曾配合聯通工作,多次前往聯通營業廳商議退款事宜,也多次打電話投訴。直至今日仍投訴無果。而且當時店員的銷售話述對本人十分的不尊敬。之后也想過把號銷號就這樣算了,結果去另一營業廳得知合約號無法銷號,這就意味著號在我名下只要不充錢就要一直扣費,嚴重影響本人信譽。現要求聯通賠償各種損失費加辦號費用共2000人民幣,同時把號在本人名下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