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三站有一金立手機售后服務部,2013年1月12日,在店內維修W100金立手機,接待人員為女性。 手機初始問題是突然間不顯像,屏幕上只有一道光線,再后來就開不了機了,保修期到2013年2月9日,保修內容里有無法開機和屏幕不顯像。 接待小姐拿到里屋里拆完檢驗后,給予結論,手機排線受潮腐蝕,掉下來了,需要換排線,屬于人為損壞,不在保修范圍內,如果要修就得花140元,當時確實需要調用手機里的電話薄,交錢修了。 事后,仔細看了保修單,確實在保修范圍內,就在金立官網反映了問題,后有客服打電話過來解釋說是屬于個人使用不當,造成排線腐蝕,并無法確定客戶是否把手機掉進了水里,不予以保修。 手機掉水里的話,難道就能腐蝕一個排線?其他地方就進不了水了?客服對此進行了長達10分鐘的辯論,主要意思是這個問題是由客戶使用不當造成的,不保修。 是否能給消費者做主,這個不是錢的問題,當時只開具了收據,說沒發票,收據還在我這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