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3號下午我在中關村四通大廈看到很明顯位置蘋果5S手機3580元,便進店招牌上寫著移動4G營業廳(北京星球通達商貿有限公司)咨詢是不是裸機價格,是不是行貨,是不是套餐定制機,對方回答是國行裸機,不是定制機,于是我刷卡。在試機的時候對方積極為我推薦套餐,我說已經有兩個手機號碼了,不打算定制套餐。她們說不定套餐你的手機就沒辦法激活,就是磚頭一塊。我要求退款,他們不給退。說只能給我更換別的不帶套餐手機,一直到晚上9點半以后,無奈答應了他們推薦的一款華為G6手機,我有兩張手機卡一張移動,一張電信卡,他們給我的手機只支持移動和聯通。并且要我現澆G6手機后才給我做刷卡的退款。我交款后他們給我拿了一款手機,說要下班,連試機都沒給我試,我要求開發票。回家路上我覺得不對勁,到家后上網查此款手機中關村商場報價1299-1599元。另外發票上竟然只寫到手機一部2200元,連品牌型號都沒有另外,此手機觸摸屏不好用。第二天下午我找到商家理論,以手機觸屏不好用理由要求退機,他們要我出具手機廠商的檢測報告。因為我是下班去的時間來不及我只好回家。我住的地方離中關村挺遠的,后來我想把此手機送人吧,不想來回跑了以后認準專賣店就好了。誰知15號我送人的時候發現手機耳機沒聲音。于是我打算要徹底為自己討回個公道。當天中午我來到位于中關村長遠天地的華為售后,想讓他們幫我出具檢測報告,一邊要求商家退機。到售后真的是大吃一驚,售后人員說你的手機受過潮,或者進過水,不能給你保修,防水標都變紅了。售后人員問我你買手機的時候看防水標了沒,咱是普通消費者,怎么知道他們的防水標什么樣子,在什么地方。我說當時沒看,后來他們換過幾副耳機正事確實耳機一個聲道沒有聲音。他們的檢測報告故障是這樣寫的:手機放入耳機后,一個響一個不響,以排除耳機問題,資料不保。檢測結果:經檢 故障存在,不能保修。售后讓我找商家協調。后來我來到了中關村西工商所,他們一看我發票是公司名稱,(其實我買手機的時候本身就是想要送客戶的所以我發票上寫的是我自己公司的名稱)就說我這種情況不屬于消協保護范圍建議我到法院起訴。現在高價買到一部故障手機還沒有售后保障,我現在請求貴單位能幫我討回一個公道,給我討個說法。萬分感謝,我愿意積極配合貴單位并提供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