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8月19日,本人在三星手機售后維修站鄭州宏信電器維修服務有限公司金水分公司(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東風路南陽路交叉口往西500米路南)付費更換手機(型號A7100)屏幕總成,由于是超過保修期,需付費價格共計600元;2018年8月22日取回更換屏幕后的手機,并繳納全款費用600元,出具了維修服務單。
2、2018年9月18日,再次出現同樣的問題。
3、2018年9月19日,我再次到維修點進行維修,工作人員已維修師傅培訓不在家為由,安排我9月21日以后再來。
4、9月22日,我第3次來到該維修點,維修人員以“屏幕漏液是人為損壞”為由不予免費維修,但是同意向三星總部申請,且由于是中秋節假日期間,只能在節假日(9月25日)后進行申請,并將出問題的手機進行多角度拍照留存后,讓我將手機帶回。
5、9月25日,我致電該維修點,提醒維修人員向總部報送免費維修申請,維修人員表示同意。
6、9月26日,該維修點通知我,帶上手機到現場,需要通過數據線鏈接手機,向總部申請。
7、9月27日,我帶著手機第4次來到該維修點,由維修人員操作鏈接手機,并傳輸數據。
8、2日后,該維修點通知我,總部以“人為損壞,不予保修”為由,拒絕免費維修更換屏幕,我不能認可。
9、原因如下:
(1)三星總部及其維修站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就妄斷我人為損壞。
(2)實際上,也不存在人為損壞的情況:我的手機在使用的2年多當中,我從來不知道屏幕可能會受外力而漏液,也偶爾有摔打的情況出現,但是也在2年中沒有出現任何問題;我是在第一次付費維修后,才被維修人員告知屏幕如果收到外力會出現漏液,所以在付費更換屏幕后,我在使用的過程中,處處小心,保護手機,根本不存在人為的情況。
(3)付費更換屏幕后,我僅使用了20多天就再次壞了,我認為是屏幕質量不過關,才會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出現這種問題。
(4)即便是只有人為因素會導致這個問題的出現,我認為該屏幕是在更換給我之前,就已經被損壞,更換至我的手機后,短時間憑肉眼監測,是看不出來的,所以在持續一段時間后,表現出來了;我要求三星及其售后,提供該屏幕出廠100%合格的證據,無果。
10、我的投訴訴求是:1再次免費為我更換手機屏幕。2或者退還我的600元維修費。
回復內容:
商家:非產品性能故障,優惠價格維修,顧客表示不修理;
消費者:付費修理不予接受,要求商家免費重新修理,或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