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投訴:2019年12月22日網上付款,成交時間為2020年1月2日。在2020年3月份發現屏幕上有些水印一樣的東西,開始以為是軟件底色或壁紙底色。5月12日仔細查看發現是一個軟件的殘影,上網查看應該是OLED屏幕出現了燒屏,殘留了某個軟件的殘影。然后和本地魅族客服及魅族公司客服聯系,客服人員回復 屏幕出現燒屏和殘影不屬于手機的質量問題。不保修。我在網上查詢,其他品牌手機,例如小米,如果手機屏幕出現了燒屏殘影,只要在保修期內,都可以到本地客服給免費更換屏幕。為什么魅族卻如此霸道。把本該保修的出了問題的手機。推給消費者去花錢更換?屏幕質量問題難道不屬于手機的質量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