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請求您們協調,要求兌現承諾,無效退款!
投訴日期:2013-03-07 投訴地區:北京市 投訴人:郜女士
我名叫郜彥,2012年9月13日看到北京地鐵信報上有免費發放1000臺美國原裝耳聾光波康復儀的廣告后,就撥打了電話010-56010352,詢問了北京鑫隆康大藥房的電話。當時我還打電話詢問說是否美國原裝,接電話的女士說:“是美國技術支持的,委托中國生產的。如使用2個月可以無效退款。” 有了此話承諾,我就很放心地讓他們快遞到潘家園橋附近的鵬龍大廈1506或1503房間,我貨到付款了564元,讓我的83歲老父親使用。
2個月后我老父親使用無效,我又撥打了此電話,要求退款。接電話的女士說:“已給登記過了,等領導批準后就電話通知退款。”
此后半年多,我經常打電話給對方,每次接電話的都是一個女士。她每次不是推托說:“今天單位沒人,她又是個新來的值班人員,不了解情況,等會問問再說”。就是說:“我們單位的領導最近出差不在單位,得等領導回來批準過才能退款。”還說過:“領導還沒有批準下來,你等等再說,我們會給你退款的。”又說過:“你這個是不能退款的,你別拿315來威脅我們。”
發票號碼為:0289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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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人: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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