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14點47分鐘我在北京市海淀區華聯精品超市有限公司萬壽路店購買到惠百施極鹽加護牙膏100克3盒,單價99元。澤托克齒康寧健齦牙膏120克2盒,單價59元錢,兩款牙膏共計415元錢。我和母親用該款產品刷牙,牙齒沒堅固松動伴有腫痛出血癥狀產生是因為用過被告方銷售兩款藥用牙膏導致結果。惠百施極鹽加護牙膏含有中藥,經權威翻譯機構翻譯成中文后藥性成份文字,沒有標注生產批號和執行標準號。澤托克齒康寧健齦牙膏包裝標明含有食用香精(料):乙醇、含有劇毒物:氟化鈉、冬蟲夏草提取物、雞蛋等食品成份證實涉訴牙膏可以食用,翻譯成中文藥性成份文字暗示有治療作用,沒有標注生產批號,兩款牙膏標簽標注生產地址日本核輻射地區東京都。據律師調查發現涉訴牙膏標簽標明執行標準號是GB8372-2008,已經廢止,頒發部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希望政府部門能重視起來,徹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