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11月28日從廣州13行進了一批衣服到青島準備做服裝生意,在13行門口找了廣州黑豹物流,至青島總共金額65元,說好3天內到貨,可是當3天后貨物還沒到青島后就開始我漫長的打電話路程,每天上午中午下午不間斷打電話,希望能把貨物給我找回來讓我減少損失,最后得到答復我的貨物丟了,是我說我貨物一萬多還是啥原因丟了?!我作為弱勢的消費者,也打電話咨詢了律師,說是最高賠償五十倍的,最多只能賠3250元,可是我的貨物就值9800元,再加上我來回的路費,在廣州的花銷,另外還有在廣州辛辛苦苦的挑衣服,損失有多大可想而知,所以我希望他們能找到,一直催促他們找,他們幫我找說貨物發出去了,讓我們給青島這面打電話問下,我們給青島這面打電話,青島這面直接就說沒有到城陽的貨(也就是我的貨的收貨地址,因為青島的黑豹物流地址在即墨),再打電話那面說給我再找,結果等來等去也等不到貨物,每天兩三遍電話的打,實在沒有辦法,只能本著減少損失的目的,我協商讓他們先陪我3250元,就去了即墨黑豹物流那里,在12月9號,去了青島即墨黑豹物流把錢3250元拿了回來,青島即墨黑豹物流讓我把單子給他們,然后給他們寫了個收條,還說錢是幫廣州黑豹物流墊付的,手頭沒錢,他們老板娘在自己的賬戶上提錢給我的,我也沒法子,只能先拿著這點錢來減少點損失,我的廣州拿貨收據都有,可是只能吃啞巴虧了,以后打死我也不用廣州黑豹物流或者是青島即墨黑豹物流了,太傷心了!
總之我9800元貨物錢加上來回路費加上挑貨的三天的辛苦,最后換來的只是3250元的賠償,實在是太少了,也沒有地方投訴,領導啊出臺個規則幫解決一下這種問題吧!!!小本經營加上剛剛開始干賠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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